警惕传统律师和律所的“四不看”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8-25 16:34) 点击:174 |
警惕传统律师和律所的“四不看” 当事人消费者有四个阶段,律师和律所也有四个阶段。律师和律所的四个阶段和消费者四个阶段是吻合的。 律师和律所的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看不见。 当消费者(当事人)是非主流人群消费非主流法律服务的时候,商家都没有看到电子商务。周围小屁孩儿在网上咨询法律问题,案件小,那都是不是我的服务,我也不提供,这是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是看不起。 在电子商务界,很多做服装的大佬,说服装业水很深,凡客的陈年是卖书的,他怎么可能会卖衣服。包括国美、苏宁,对刚冒出来的刘强东同志也看不起。还有我们很多年轻律师在网上接到了案件,有资历的老律师对这些小标的案件不屑一顾,让为只有没案源没能力的律师才会在网上做宣传做推广。所以这个阶段是看见了,但是看不起。 第三个个阶段大概在2012年左右。 淘宝每年的“双十一”都是在给大家清醒剂。很多传统企业老板会问,怎么我做服装做了十几年才做到十几个亿的营业额,现在网上随便一家企业,就是20几个亿的营业额。 在法律服务行业,年轻律师在网上建个网站做下推广每年赚数十万上百万的律师大有人在,超过了一些律师在线下10年时间的积累。 所以这个时候大家就是看不懂。 第四个,是看不到。 就是看不到未来该怎么走。我们律所和律师都是岛邻,假如传统的线下法律服务统统在“传统岛”上。如果我们的消费者(当事人)都已经移民到了互联网这座岛屿上,你自己却没有移民过去,最终律所、律师的品牌也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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