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十大霸王条款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8-24 11:25) 点击:124 |
商业服务十大霸王条款 一:本酒店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损失责任;本宾馆只提供车辆停放,注意防盗,丢失自负。 二:请您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首饰等) 如有遗失,本酒吧将不负任何责任;请带好随身物品,如遗失本餐厅概不负责。 三:不管是否使用过设施,会员费不会因任何原因作退款,会员卡也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次卡除外)。如经查获,即取消会员资格或有权没收此卡,如会员须转让他人使用者并支付20%转让费。 四:“VIP贵宾卡”、“积分卡”上标示有“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五: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换。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六:偷一罚十。 七:取衣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超过一星期如有灰尘本店不办理重洗。8.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属正常现象。 八: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属正常现象。 。 九:逾期3个月以上未取衣物的,应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对该衣物所有。 十:“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属于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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