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法----律师执业的基础 公开、公正、公允的法律秩序,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现实社会维系和发展的根本保证。没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就没有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现实基础。在文明社会,法律秩序是最主要的社会秩序。为此,生活在现实中的每一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应该尊重法律,都有责任维护法律的尊严,都有义务遵守法律,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人人都尊法守法,才能有良好的法律秩序。要实现依法治国,首先要在全社会培养并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秩序。尊法为荣,辱法为耻,应当成为当今社会的时尚。律师作为社会法律服务者,不仅要有渊博的法学知识、深厚的理论功底、高超的执业技巧,而且要有崇高的法律信仰、执着的事业追求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律师作为自然人,应该尊法守法;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以法律服务为职业,更应该尊法守法。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是律师心中的唯一“上帝”。服从和维护法律是律师的天职。因此,尊法是律师能够从事社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最起码的要求,是律师执业的底线。律师不仅应该在内心深处尊重法律,而且应该通过自己的实际言行做遵守法律的模范。律师不仅要自己尊法,而且要积极倡导和影响自己的亲朋好友、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尊法守法的延伸就是护法。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当代中国,律师是依法治国的推进器,是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法律秩序的保护神。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把尊法列为所训之首的原因概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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