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董补民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如何办理夫妻房产协议和公证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0-16 04:20)    点击:93

如何办理夫妻房产协议和公证

 如何办理夫妻房产协议和公证

  现在婚恋中的房产情况比较复杂,很多夫妻希望利用房产协议来约束房产的归属或者份额,那么,如何约定房产协议呢?

 

  夫妻房产协议的内容既可以是婚前的房产归属,也可以是婚后的房产归属;既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于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房产共有。

 

  在我国法律中,婚姻财产处理有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即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如果有明确的约定,首先使用双方的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规定。

 

  夫妻财产协议有三点需要注意:一是,该协议一定要是书面协议;二是,财产协议最好做公证。否则在遇到财产纠纷时,经常出现一方当事人质疑该协议内容,此时,另外一方往往举证困难。而法院对于公证过的协议,一般都予以采信;三是,约定处理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理的财产,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四是,办理夫妻财产公证时,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委托他人的夫妻约定是无效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董补民律师提供“工商查询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董补民律师,董补民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董补民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31971310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董补民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酒泉律师 | 酒泉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董补民律师主页,您是第12492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