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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婚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09-10 09:50)    点击:82

试婚

人爱时髦,如少女爱化妆,少妇爱打扮,各有所好,我管不着。忽闻有以试婚为时髦者,我就沉不住气,想说三道四。我孤陋寡闻,于试婚上,知之甚少。好像试婚是舶来品,与鸦片是一路货色。华夏民族,向重人伦,视婚姻为终身大事,未敢有等闲视之者。

平心而论,自古及今,婚姻利弊一言难尽。惟可慰者,国赖之以泰,民赖之以安,其功自不可没。古人婚嫁,有媒妁之言,有父母之命;男有七出之由,女无二嫁之理;指腹为婚,一如指鹿为马,为儿为女,不敢有异议。今社会开明,除其弊端,立其大义,择偶之道,实非昔比,唯有懈可击者,不在婚姻,而在择偶之人。急功近利,失之饭票主义;一见钟情,失之浪漫主义;草率行事,失之轻浮主义。如此本末倒置,不反省自身,却怨天尤人。于己无补在其次,误导后人才是真正的损人而不利己。

少男少女不明真相,人云亦云。人言婚姻如虎,便谈虎色变;人言试婚好,就趋之若鹜。岂不闻名不正则言不顺。一不合国法,二不合国情,偷偷摸摸过日子,能心安理得乎?人言可畏,不畏也罢,只要两情相投,两心相悦,试婚有年,终成正果,自然再好莫过;既为试婚,必有成败,试婚不成情义在,好说好散,也还罢了。倘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倘韶光闪过,试婚无果;倘同居不睦,欲甩不能,该如何收场?人间有真有假,有白有黑,有道有魔,倘试婚风行,必有伪君子粉墨登场,瘾君子兴风作浪。虽说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毕竟有点划不来。退一万步,就算你不在乎,敢保前后左右无人在乎乎?退一千步,就算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但不知以试婚之身,能不受人歧视乎?退一百步,就算我危言耸听,也不由我不先天下之忧而忧也。常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这是千古之感慨,不可不鉴之!

我有一友,是个偷香窃玉的妙手。某日,他臂挽一女郎,其摩登也,自不用说。问知,乃试婚伉俪也。问感觉如何,友笑,佳人亦笑。半年后友复天降,另有佳丽相随,友泰然如常,我却大惊失色。友见我不以为然,悻悻而去,去而复返,嘱我再三:请嘴上留情,勿坏我好事。后闻吾友屡屡试婚得手,受试女郎有别结良缘者,有不辞而别者,有悔不当初者,有以泪洗面者,有对簿公堂者,有寻死觅活者,等等,不一而足。总算谢天谢地,吾友至今安然无恙,寻芳不倦,未知何方佳丽,将落吾友毂中也。唯可憾者,同为试婚,于男为潇洒,于女却得不偿失也。某女,系我同事表妹,试婚一月,便告失败。她欲再试,却心有余悸;为她牵红线者比比,成功者却无一例,原因固多,试婚才是真正的祸首。如今连她本人也自认掉价,何况男士乎?

以上杞人忧天耳。人各有志,不可相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人若天不怕,地不怕,还怕试婚吗?英雄好汉求之不得,摩登女郎有献身精神,我若还说三道四,那就不识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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