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董补民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一时疏忽致人命 悔罪赔偿保前程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5-08-13 11:26)    点击:213

一时疏忽致人命 悔罪赔偿保前程

 2012年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汪宁律师出庭为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张某辩护,经过汪宁律师的认真辩护,迎江法院最终采纳汪宁律师的建议,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当场表示不上诉,并于事后对汪宁律师表达真挚的谢意。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迎江法院官方网站对此也做了详细报道。

2012年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汪宁律师出庭为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张某辩护,经过汪宁律师的认真辩护,迎江法院最终采纳汪宁律师的建议,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当场表示不上诉,并于事后对汪宁律师表达真挚的谢意。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迎江法院官方网站对此也做了详细报道。

2012年8月左右汪宁律师就接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前往看守所向当事人张某详细了解了案情情况,并对本案的处理对张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最终张某同意汪宁律师的意见,汪宁律师为此征求了当事人家属的意见,也得到肯定的答复。至此,汪宁律师多次拜访公诉机关,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沟通当事人的意愿和想法。检察官也同意汪宁律师的意见,多次组织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家属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被害人家属也向法院出具了要求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罚并建议判处缓刑的建议书。正是汪宁律师执着的工作精神,换来这来之不易的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

基于此,法院采纳汪宁律师的各项辩护意见,最终判处张某缓刑。按照以往司法经验,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一般判刑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一种较重的刑事案件,能够最终判处缓刑实属不易。汪宁律师也希望被告人张某以后能吸取教训,重新做人。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董补民律师提供“工商查询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董补民律师,董补民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董补民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31971310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董补民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酒泉律师 | 酒泉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董补民律师主页,您是第125129位访客